南京企业职工年终奖缴纳个税计算公式(案例)

作者: admin 日期: 2016-03-31 10:47:57 人气: - 评论: 25

  个税起征点:2011年9月1日起,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案例:某人的工资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为72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7200—3500)×10%—105=265(元)

  年终奖缴纳个税计算公式: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一个人的年终奖金为24000元,当月工资为5100元。

  以24000除以12,其商数20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24000×10%-105=2295(元),

  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5100-3500)×10%-105=55(元),

  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2295+55=2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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