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可查“房姐、房爷”吗?
意见稿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近年来,各地曝出的“房爷”、“房姐”等事件,线索大多来自举报。很多人疑惑,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后,是否意味着普通人也可以查询别人拥有的不动产信息,比如某人拥有多少套房。
孙宪忠说,根据意见稿的规定,“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有查询的权利。“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目的是保证交易公正,比如,你的房子要抵押给我,我就有必要查询你的房产信息是否真实可靠。”
孙宪忠说,从物权法的角度讲,只有涉及交易安全的情况下,才许可别人去查询不动产信息。毫无利害关系的人,不得查询他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