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营改增后的企业所得税在地税交还是国税交?

南京营改增后的企业所得税在地税交还是国税交?答:原来的地税主管税务机关。
作者:admin发表于:2016-07-19 12:52:27

南京企业营改增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八、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基本规定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
作者:admin发表于:2016-04-30 12:11:31

南京营改增税收优惠免征项目

  九、税收优惠(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1.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2.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3.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4.婚姻介绍服务。5.殡葬服务。6.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7.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8.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
作者:admin发表于:2016-04-30 12:10:33

2016年5月1日以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营改增项目是否需要办理简易征收备案?

    问:2016年5月1日以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营改增项目,例如: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是否要来国税局办理简易征收备案?请问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纳税人需要办理简
作者:admin发表于:2016-04-29 13:16:34

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是否需要办理简易征收备案?

   问:2016年5月1日以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营改增项目,例如: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是否要来国税局办理简易征收备案?请问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纳税人需要办理简易征收
作者:admin发表于:2016-04-29 13:14:29

南京职业技术培训公司与南京文化艺术培训公司营改增了吗?

南京职业技术培训公司与南京文化艺术培训公司营改增了吗?答:职业技术培训,营改增了。文化艺术培训,没有营改增。
作者:admin发表于:2015-12-17 17:15:20

南京增值税征收率操作手册(2015版)

  根据《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和《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自2014年7月1日起,将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  现将相关问题及操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政策规定  (一)下列
作者:admin发表于:2015-01-20 18:36:51

纳税人如何确定经营业务营改增?

  问:纳税人如何确定其经营业务是否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  答:纳税人应依据《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规定,确定其经营业务是否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规定的征税范围。如果纳税人经营业务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规定的增值税征税范围,应进一步明确属于哪一应税项
作者:admin发表于:2015-01-14 13:48:45

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和代理报关服务是否可以差额征收?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和代理报关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
作者:admin发表于:2015-01-05 18:04:38

营改增试点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是不是扩大了?

  问:营改增试点实施以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方面有哪些政策调整?  答:根据《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以下简称106号文)规定,在“农产品抵扣”、“铁路运输费用”和“税收缴款凭证”三个方面对进项税额的抵扣规定
作者:admin发表于:2015-01-05 18: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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