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江苏/南京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事项内容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条  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发表评论


Copyright © 2012-2020 南京广之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南京公司变更

页面耗时0.0386秒, 内存占用1.35 MB, 访问数据库8次

苏ICP备14057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