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财产清算如何通知债权人?
答:自清算组成立日起“10日内”通知,并于“60日内”公告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南京公司财产清算如何通知债权人?
答:自清算组成立日起“10日内”通知,并于“60日内”公告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Copyright © 2012-2020 南京广之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南京公司变更
页面耗时0.0271秒, 内存占用1.36 MB, 访问数据库1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