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不含二级临时建造师)

作者: admin 日期: 2014-11-12 14:18:53 人气: - 评论: 0
申报材料
要件来源注意事项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原件网上申请并打印申请表1.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2.申请水利水电、公路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
3.申请水利水电、公路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4.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与身份证一致
5.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校名称与毕业证书一致
6.资格证书编号、签发时间与资格证书一致;从事工程管理工作年限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7.申请人签字、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齐全
8.劳动合同聘用期限要满足半年以上有效期
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注册人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正反面
3.《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同时提交《北京市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通过人事局考试合格取得的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需提交证书编号页、照片页
4.学历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所学专业满足注册专业要求,详见《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号)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规定
5.申请人与现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与聘用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是有效的 
2.劳动合同复印件每一页应加盖单位公章,如正反面复印需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
6.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须提交近三年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提示:上述材料中提交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并交验原件,申请表和附加材料统一使用A4纸,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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