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公司减资的4个程序

作者: admin 日期: 2015-01-26 13:08:09 人气: - 评论: 0

    股东大会作出增资或减资的决议,并相应对章程进行修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时,对于减资,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1)公司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通知债权人和对外公告。公司应当自做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3)债务清偿或担保。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办理增减资登记手续。自登记之日起,增减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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