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企业设立南京分公司,需要办理那些材料?

作者: admin 日期: 2014-10-15 17:07:29 人气: - 评论: 0

设立分公司之前请先核准名称

到拟设分公司所在地工商分局申请,设立分公司所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需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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