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分立后如何确定股权比例?

作者: admin 日期: 2014-09-19 08:49:03 人气: - 评论: 0

分立后存续或新设公司的股东(发起人)认缴或实缴的出资额由分立公司在分立决议或决定中约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经审批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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