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讲,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制的公司,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根据笔者对南京工商注册部门的相关了解与咨询,关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具体程序如下: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经过协商达成发起人协议后,经全体发起人讨论决定,推举一个发起人具体办理设立公司的申请手续,申请设立公司的申请手续的具体程序是:
一、申请人向设立公司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主管部门提交设立公司的申请书,并同时递交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如果是国有企业改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必须提交发起人设立公司协议;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还须提交招股说明书;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主管部门审查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后,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对外经济贸易部门核准后,发起人正式签署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协议、章程;
三、发起人签署的设立公司协议,章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对外贸易合作部审查,在四十五天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按规定提交的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否则不予批准。如果发起人各方认为有必要用外文书写,可以商定一种外文书写,但以审查批准的中文文本为准。
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书内容,应当具备:
1、发起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2、拟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住所及宗旨;
3、拟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股本总额、类别、每股面值、发起人认购比例、股份募集的范围、途径;
4、发起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包括近三年的生产经营、资产与负债、利润等情况(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书没有该内容);
5、公司的资金投向及经营范围;
6、提出申请的时间、发起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盖发起人单位的公章;
7、其他依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及要求需要说明的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只需要以其认购的股份的部分对公司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笔者长期密切关注南京工商注册部门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要求,有变动会及时跟进。